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学院推荐免试研究生评审办法(初稿)

时间:2018-10-18   来源:    阅读:

学院推荐免试研究生评审办法(初稿)

2019年推免2020级研究生开始执行

一、评审原则

按专业分布,择优录取。原则上每个专业推荐1人,不足或多余名额择优录取。

二、评审流程

本人自愿申报和学院评审相结合,按100分制进行。

学院评审结果经公示3个工作日后,报送学校相关部门批准。

三、评分办法

评分将根据个人提交材料和教务部门提供的成绩证明进行打分,实行100分制。分为绩点成绩(占75%)、科技创新(占23%)和社会活动(占2%)三项,每项具体计算方法如下:

(一)绩点成绩(75分)

得分=75×(自己的三年总绩点/本专业第一的三年总绩点)


(二)科技创新得分(23分):包括科技创新竞赛、学术论文和专利等项目,获奖、发表截止时间为当年9月15日。

得分=23×(自己的本项总得分/候选人中本项最高得分)


1、科技创新竞赛:学校主管部门(教务处)认定的科创项目均予加分,其余竞赛原则上不纳入加分项目。

1)竞赛对应加分分值

获国际级竞赛(由评定小组认定)

获国家级竞赛特等奖总分+10分,一等奖总分+9分,二等奖总分+8分,三等奖总分+7分,

获省部级竞赛特等奖总分+ 7分,一等奖总分+6分,二等奖总分+5分,三等奖总分+4分,

注:第一,竞赛级别由学院研究生推免工作小组共同裁定。第二,以小组参赛的奖励,第一负责同学获得每项竞赛对应等级分数的50%,余下小组成员每人获得竞赛对应等级分数的25%。第三,同一项目获得多个奖项的,取最高分。

2)加分项目列举如下(根据实际情况每年更新)

省级/全国大学生互联网+创新创业竞赛

省级/全国大学生电子设计竞赛

省级/全国大学生挑战杯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

省级/全国大学生挑战杯创业企划大赛(内容与学院学科相关)

省级/全国大学生光电设计竞赛
福建省单片机竞赛

省级/全国大学生智能互联创新大赛

省级/全国数学建模竞赛

3)赛事目录未能一一列出,其他未在此目录或新增的竞赛项目,由研究生推免工作小组共同裁定。

   2、论文

特刊收录论文+10分

一类A收录论文+8分

一类B收录论文+6分

二类A收录论文+4分

二类B收录论文+2分

注:须为第一作者。

3、专利

发明专利+8分(需授权,仅有申请号不给予承认)

软件著作权(+2分)

实用新型专利(+2分)

注:须为第一作者;


()社会工作(2分)

得分=2×(自己的本项总得分/候选人中本项最高得分)

1、荣誉称号      

全国励志之星等国家级荣誉+2

省级三好生、优秀班干部、优秀共青团员、共青团干部+1.5

校级三好生、优秀班干部、优秀共青团员、共青团干部+1

2、社会活动(取高分项目加分)      

校院级团委副书记、学生会主席、中心主任 +1分

副主席、副主任+0.75分

各类部长+0.5分

班长/团支书 +0.5

注:1.以上各职务需任职满一年且考核合格。

2.各种荣誉称号和社会工作可以累计,但最高不超过2分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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